项目概况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项目 JSZC-320800-JZCG-C2024-014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C2024-0147
项目名称: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2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1.2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选择一家商业保险机构,为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经办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5个月。服务期限结束后,如次年财政部门有资金安排,并经采购人考核满意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供应商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保险总公司的授权函。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1-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4-11-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市辖区开标三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联系人:郭寅
联系电话:15851720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人:席雨渲
联系电话:0517-80996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雨渲
电话:0517-8099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