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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8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 JSZC-320800-ZQHJ-C2025-00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8(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ZQHJ-C2025-0029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2.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账号权限开通及交付,账号各项功能可以正常使用,具备验收条件。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开标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公告本项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项为准):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8(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现场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整,磋商文件等资料押金人民币1000元整/份(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供应商领取的磋商文件在磋商结束当天完整退还后将退还其押金),报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8(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现场报名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五、开启

时间:2025-07-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荷花池小区12-2幢509室开标室(清江浦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磋商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磋商成本,取消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

    3、本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

联系人:刘松明

联系电话:1980502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2号楼925室

联系人:胡志伟

联系电话:0517-8396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志伟

电话:0517-8396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