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JSZC-320800-HAZJ-G2025-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00-HAZJ-G2025-0013
项目名称: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12.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含周信芳故居、郎静山故居)最高限价:41.8万元;淮安市博物馆:35.4万元;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21万元;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岔河工作站):14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保安服务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及各单位需求时间进场并开始服务。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5-04-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30号
联系人:张曼
联系电话:18012087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5楼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5052619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15052619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