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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02/2019-00016 发布机构 淮安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2-18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2-18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淮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效说明
淮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现编制公布2018年度淮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淮安市财政局,电话:0517-8316801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淮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务公开重点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17号)和《淮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淮政办发〔2018〕34号)文件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政务信息,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继续加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建立考核约束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单位和具体人员,确保任务分配到位、责任明确到人。认真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明确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相关制度要求负责。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围绕年度工作重点,我局认真梳理,推进各项公开目录、任务。顺利完成了《淮安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暨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月度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草案报告。出台《淮安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市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信息公开,加强降税减费、涉农补贴、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项目信息公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推动部门职能转变。积极开展民生支出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县(区)财政和部门信息公开。设立“政策法规”、“会计专栏”、“热点专题”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信息跟踪发布和相关政策解读。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加强财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促进财政部门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公开发布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银行账户开设、票据管理、会计资格审核等方面内容。设立网上“领导信箱”、“投诉建议”、“民意调查”、“公众留言”等栏目,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主动公开预算编制、资产处置、绩效管理等业务流程,提供专用下载资源,提高了财政工作效率,有效缩短了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办理时间。
    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8条,资金信息11条,人事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条,通过信函进行申请1件、现场申请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局继续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费用。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格式,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加快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发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