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002/2025-0002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财政局 | ||
文 号 | 淮财购决〔2025〕4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8 | ||
文 号 | 淮财购决〔2025〕4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8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投诉人:江苏金石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9号(软件科技产业园)8号楼三层0305室
法定代表人:周正鲲
被投诉人: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许长坡
当事人: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杨娟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江苏金石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淮安智慧文旅升级项目——文物监管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0-JZ CG-C2024-016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1.本项目采购需求未见信创要求,技术方案要求提供信创产品部署方案与采购需求无关。
2.本项目采购需求未见信创要求,商务部分要求提供有效的国产智慧政务云应用软件开发产品证书、信创适配报告与需求无关。
3.本项目采购需求未见网络安全要求,商务部分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与采购需求无关。
(二)投诉请求
暂停本项目的招标,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如有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形,调整后继续招标。
二、审查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于12月18日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2月9日,投诉人提出质疑。12月11日,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质疑回复。12月1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12月25日,本机关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分别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分别收到了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的投诉答复材料。2025年1月22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补正通知书》,补正期限届满未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补正共计22个工作日。2月11日,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共计1个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淮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