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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02/2024-00186 发布机构 淮安市财政局
文  号 淮财购决〔2024〕18号 公开日期 2024-11-14
文  号 淮财购决〔2024〕18号 公开日期 2024-11-14 失效日期
名  称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丹阳市恒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云阳街道丹凤北路清馨家园北楼8-15号

法定代表人:史志权

被投诉人1: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

法定代表人:郁奇

被投诉人2: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杨娟


2024年10月23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C2024-0132,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人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10月28日,丹阳市恒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月1日,代理机构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11月2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11月5日,本项目发布澄清公告。11月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对该投诉予以受理。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11月11日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投诉撤回函》。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淮安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淮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