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002/2024-0006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财政局 | ||
文 号 | 淮财购〔2023〕41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7 | ||
文 号 | 淮财购〔2023〕41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7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市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有关企业: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0517-83168064。
原淮安银保监分局保险机构监管科,0517-80320541。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处,0517-83606775。
附件: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
淮安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 淮安市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淮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