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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02/2022-00125 发布机构 淮安市财政局
文  号 淮财规〔2022〕5号 公开日期 2022-07-21
文  号 淮财规〔2022〕5号 公开日期 2022-07-21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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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用,服务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出台了《淮安市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淮财〔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文件链接http://czj.huaian.gov.cn/col/6311_541258/art/16619616/16641567026464KZK26Mb.html

现就《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1、《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江苏省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包括指哪些资金?

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包括市财政局在银行开设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其他各类财政专户上的间隙资金。

粮食风险基金等国务院批准保留的专项支出类财政专户资金和待缴国库非税收入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资金,一律不得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除此之外的财政专户资金,在确保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可以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放,存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基金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3、对投标银行有什么要求?

投标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可以在淮安市开展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投标银行总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招标如何评分?

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及存放规模。各评价指标、权重设置及评分标准为:

(1)收益性指标30分,依据各银行投标利率水平计分,该利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

(2)安全性指标20分,依据各银行总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等进行评分,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不良贷款率、法人净资产等;

(三)贡献性指标50分,依据各银行对我市经济发展服务支持的情况进行评分,主要包括:投标人在淮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额、贷款余额、存贷比、贷款增长率、对制造业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加额、涉农贷款增加额等;

(四)扣分项,由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对投标银行上年服务工作打分,上限5分;

(五)加分项,根据投标银行上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结果、受市委、市政府表彰情况和为淮安市市属、县(区、园区)属国有企业提供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率计分,上限7分。

5、财政和银行间的权利义务?

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规定,与资金存放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银行依法履行财政账户及资金的信息保密责任,对财政存款及相关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二)银行应强化监管,规范存款经营行为,不得将财政资金作为抵押或质押物;

(三)银行不得将财政资金存放纳入本银行经办机构的业绩考核,不与本行职员个人任务考核和收入挂钩,不向其他相关人员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并作出书面廉政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