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行为,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日前,市国资委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应坚持出资人依法管理和企业自主用工相结合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除需政策性安置、市委、市政府批准定向引进和聘任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等特殊原因需要由组织委派、任命和交流之外,都要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市属国有企业应严格控制管理人员数量,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工资决定机制,以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不下降为前提,建立年度劳动用工计划管理制度。
各市属国有企业增人实行年度计划和工资总额双重管理,在工资总额结余前提下,因工作需要增人的,应先从内部调剂,无法调剂或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