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830-HAZS-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3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30-HAZS-C2024-0001
项目名称: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2万元
采购需求:
全过程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1-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时间:2024-11-1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202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2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2.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其他要求:
项目造价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时所报的相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书面报请委托人同意,同时供应商承担更换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2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造价人原因除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除处以上述违约金外,供应商还应当将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造价组成员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恢复到位,逾期恢复的,每天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其他造价组成员也应与投标时相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均须书面报请委托人同意,否则供应商承担更换造价组成员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监理人原因除外)。上述违约金从同期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王超超
联系电话:0517-8820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中心6-5号
联系人:付晓敏
联系电话:15261708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晓敏
电话:1526170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