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来源:hazfcgw   【关闭窗口


受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提升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通过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7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010002-HY  

项目名称: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万元

采购需求: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提升,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2)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315日至2023111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202/dc3ebb80-68ed-4e6b-871e-5ebbe22fe589.html)。

售价:0元

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09点00分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址:淮安市翔宇大道1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17-84931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软件科技园B05幢3楼310室

联系方式吴工    18360922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15722938364

九、“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

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

附件:1.4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提升项目.pdf承诺函.jpg